什么是套路贷?3000元拿走一套价值124.8万的房!-

套路贷到底有多可怕,看完这案件你就明白了!

因创业需要资金的在读高中生被害人刘某向浩大公司申请借款6万元,并签订6万元的借款合同。但该公司仅提供3000元的借款,口头约定月息600元,谎称会撕毁上述6万元借款合同。

此后,该公司按6万元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利息向刘某追债,并以要上门催收、淋红油等方式相威胁。

为归还债务,刘某被迫多次签订新的借据以覆盖旧的借款及利息。最后,该公司将上述新旧借据及利息累计后,称刘某欠款金额合计为39万元,迫使刘某提供商品房抵债。后刘某父亲被迫以124.8万元将该房买回。

该组织以高利放贷为依托,通过套路贷、签订高额利息、双倍或多倍本金的借款合同、诱使他人参与网络赌博等方式恶意叠加债务;

有组织地通过淋红油、张贴大头照、打砸门窗、拘禁威胁等方式非法讨债,实施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,获取非法利益,严重破坏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、工作秩序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。

套路贷典型犯罪手段

一、虚增债务,所谓虚增债务是指哄骗受害人签订远超实际债务金额的虚高借条,在到期之后,嫌疑人以借条金额向受害人索要欠款,致使受害人借款数千元,却要还款数万元。如受害人提出异议,则会被恐吓、殴打、拘禁,被逼按照借条金额还款。

二、索要房产,在受害人被反复 " 榨取 " 后,价值所剩无几,嫌疑人便会将目标转向受害人的不动产,在逼迫受害人就范之后便通过一系列操作,变卖受害人房产。

三、催收债务,在受害人已经被套牢后,嫌疑人则使用暴力或者软暴力,迫使哄骗受害人还 最后一笔款,此时受害人进退维艰,只能自己背上巨额债务不断按照嫌疑人的指示东拼西凑还债。

当我们在遭遇套路贷时,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!否则将是血的教训。